第二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乡村房屋的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有关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宣传和引导,建立乡村房屋安全管理电子数据档案。

地方法规 ·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