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需要,建立由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