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出租车驾驶员应当文明待客、规范服务,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上下客时有序停靠,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

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地方法规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