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三十九条有效省、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状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司法鉴定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方式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