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违法圈占沙滩,限制他人正常通行、亲近海洋活动的,由海洋发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