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海岸带范围内开采海砂的,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海砂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