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