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禁止在观音湖保护范围内实施破坏植被、违法砍伐树木、违法猎捕和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随意引进外来物种等行为。

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