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观音湖保护范围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以及其他禁用渔具进行捕捞。

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