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观音湖保护范围内的文化、旅游、体育等开发项目,应当符合规划、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