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区政府扶持和鼓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扶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康复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就业培训联动的戒毒康复模式。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