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各类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