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各类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