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对饲养的犬只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养犬人应当为犬只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取得兽医主管部门印发的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

携犬只出户时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绳牵引,并主动避让路人,及时清除犬只粪便;

携犬只乘坐电梯或者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

执行公务的军警犬、盲人携带的导盲犬和肢残人士携带的互助犬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