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