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律师行业诚信管理,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信息记录和查询制度,公开律师、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并将律师、律师事务所奖惩、失信等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