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律服务需求,科学编制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实现律师行业的均衡发展和合理布局。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