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第五章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有效律师代理判决已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诉,有权查阅、摘抄、复制原审案卷;代理刑事申诉时,有权同在押、服刑人员会见和通信。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