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三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道路建设,优化公路网布局,推进绕城公路规划建设,实施重型车辆绕城行驶,提高乡村道路硬化比例。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