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散落或者飞扬,并按照规定路线、时段行驶。

进入城市道路的货运机动车应当保持车体清洁,不得带泥、土等易扬尘物质行驶。

地方法规 · 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