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星云湖水资源的利用应当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生态环境保护,兼顾农业、渔业、工业用水等需要。星云湖水量调度,应当保持合理水位,保证湖水水位不低于最低运行水位。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最低运行水位以下取用星云湖水的,由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