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三十条已修改星云湖渔业发展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重点发展大头鲤、星云白鱼,人工放养鲢鱼、鳙鱼、青鱼、鲫鱼、鲤鱼。在星云湖引进、推广水生生物新品种,应当通过科学试验论证,并按照规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