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定/第二章 代表议案第十条已废止代表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