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规定/第二章 代表议案第九条已废止对所提问题不属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作为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