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县加强草原建设和保护,禁止开垦草原,严格实行草畜平衡、基本草原保护、征占用草原审批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自治县积极发展畜牧业,大力发展标准化养殖,调优畜禽品种结构,加强草场改良、积极开展防疫灭病工作。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