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三章 动物疫情的处理第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发布动物疫情信息;重大动物疫情应当根据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授权公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