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