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用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