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用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