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条例/第二章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第十三条已废止对一般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整改、消除。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