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制定单行条例程序规定/第二章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单行条例程序第六条已废止列入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单行条例案,在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7月12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