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单行条例案,应当包括条例草案及其说明;说明应当包括制定单行条例的必要性、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以及重要问题的协调处理情况等。

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