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制定单行条例程序规定/第三章 常务委员会审议单行条例案的程序第十五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单行条例案时,经主任会议决定,公民可以到会旁听,具体旁听办法由主任会议确定。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7月12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