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补充规定第三条已废止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