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五章 信息产业发展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引导和支持信息产业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信息产品及软件产品目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