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合理配置和优化教育资源,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采取措施保障农牧区和财力薄弱地区实施义务教育。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