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废止禁止宗教干涉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的活动,不得在学校从事有宗教色彩的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