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