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十三条有效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应当携带驾驶证正页、副页、交通违法记分本(卡)。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