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六章 社会服务第四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级发布、失信惩戒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