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六章 社会服务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协调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