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自治区对中小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