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十六条已废止用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应当制定措施,健全设施,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规定,以保障女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违反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