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与技术市场的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负责技术贸易机构、技术经纪机构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二)查处违法技术合同;

(三)依法查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