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市场条例/第二章 技术市场管理第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技术市场的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