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第十九条有效教师教龄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终身从教荣誉证书。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