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第二十条有效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特殊教育岗位津贴和补贴。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