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场交易第二十四条有效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内各项管理制度,按照约定的地点或者区域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