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各级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地质矿产、交通、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配合盐业主管机构做好盐业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