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国防教育贯彻着眼长期、讲求实效、稳步发展的方针,坚持集中教育 与经常教育、 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理论教育与实际训练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专门机构和社会各界的 积极性,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因地制宜地进行。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