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国防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应当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普及 和 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国防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