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旅游者在旅游景区内进行旅游活动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旅游资源、环境和设施;遵守旅游景区安全、卫生等规定。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